11月16日-17日,“益生元国际论坛”在北京国宏宾馆成功召开。相关行业协会、学会领导人,国内外益生元领域的权威专家、学者和高级研发人员,国内外知名企业领导人受邀参加了本次论坛,并在论坛上展开了高水平的国际交流活动。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张志强在会上做了《我国有关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食品新资源的管理法规与标准》的发言。内容如下:
我国有关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食品新资源的管理法规与标准
一、概述
1、何谓食品添加剂?
《食品卫生法》第五十四条
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营养强化剂:指为增强营养成分而加入食品中的天然的或者人工合成的属于天然营养素范围的食品添加剂。
2、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基本原则
(1)不得对消费者产生急性或潜在危害;
(2)不得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
(3)不得有助于食品假冒;
(4)不得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管理法规与标准的发展
1960年,国务院转发了国家科委、卫生部、轻工部制定的《食用合成染料管理办法》
1967年,卫生部、化工部、轻工部、商业部联合颁布了《八种食品用化工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
1986年,卫生部《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1993年,卫生部《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
1994年,《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1996年,《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2002年,《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
现行管理法规与标准体系
食品卫生法
《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
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14880--1994《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食品添加剂与营养强化剂规格标准
《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食品添加剂明胶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食品添加剂申报与受理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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