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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进城务工有关法规政策问答

 字体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8-1-15

    1、农民工被用人单位招(聘)用是否应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招(聘)用农民工,应当在明确劳动关系15日内,以书面形式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2、劳动合同包括哪些方面内容?
  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3、农民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享有什么权利?
  享有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依法享受劳动保护、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的权利;向国家机关反映真实情况,对企业领导干部提出批评和控告的权利;女工有依照国家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的权利。
  4、加班加点应该拿多少工资?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5、农民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投诉举报?
  发现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招用劳动者,或非法使用童工;不按规定与被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不兑现保险福利待遇;随意辞退被招用人员;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任意延长工作时间;强迫工人加班加点;劳动条件恶劣;工人安全健康无保障等情况下,以及农民工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均可投诉举报。
  6、农民工投诉举报时应准备哪些相关材料?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举报材料,其中应详细说明打工所在企业名称、地址、法人(或相关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同时详细说明打工受骗经历及所欠金额;打工所在企业或相关负责人出具的欠条、工票、承认单及相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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