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农牧业局、畜牧业局、产业办、农机主管部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国庆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农牧业生产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文件下载:200892740694.doc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文件下载:200892771753.doc  (农业部)